泗洪县2015年公开招聘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简章
为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满足我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分两类。
1、第一类是面向青阳镇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公开招聘80名。根据宿政办发[2014]188号文件精神,从青阳镇非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中考试聘用。
2、第二类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人,具体到除青阳镇以外的乡镇村卫生室工作(具体专业、岗位及名额见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第一类人员招聘条件为现已注册在青阳镇开展社区卫生医疗服务的非一体化管理注册乡村医生(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第二类人员招聘条件为:
1、国民教育系列中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具体要求见岗位简介表);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经济、计生问题,最近5年内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刑事犯罪记录,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见岗位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泗洪县卫计委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中国泗洪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含招聘简章、岗位简介表、专业参考目录、体检标准、考察标准等)。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9月21日-- 9月25日工作时间;报名地点:县卫计委办公室705室(泗洪县青阳镇淮河东路10号,电话0527-86302901,电子邮箱994926216@qq.com),报名时需填写《泗洪县2015年公开招聘村卫生室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在中国泗洪网上下载)并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各种材料,届时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只能用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委培生、定向生、联办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中专学历考生需提供招生计划。
2、非现场报名考生可将须交验的材料扫描件和报名表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994926216@qq.com),发送邮件后请考生电话确认是否收到,以免遗漏;
3、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二寸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由县卫计委进行资格审查。对现场报名的考生提供的资料、证件进行审查;对非现场报名的考生,先对扫描件进行初审,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再对原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缴纳笔试费用100元/人。
2015年10月14日— 15日在县卫计委(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凡考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名额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报考人数不足70人,全部参加面试,录取90%。
进入面试人员准考证号码将在中国泗洪网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用为100元/人。考生面试前三天领取面试准考证。
(六)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的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高低)。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它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在职人员在体检前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证明,否则取消体检和聘用资格。
(七)考察
泗洪县卫计委按照本简章确定的聘用条件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5版)执行。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泗洪网公示。公示时间七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被检举且经查证属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结束后不再组织递补。
四、分配原则及管理
聘用后按照户籍所在地就近进行分配,必须服从调剂分配。享受我县在岗乡村医生待遇。被聘用人员与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缴纳企业保险。
五、本简章由泗洪县卫计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7-86302901 监督电话:0527-89889317
信息发布:
中国泗洪网:http://www.sihong.gov.cn;。
附件:1、泗洪县2015年公开招聘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泗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