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第二水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男性)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
专业要求 |
年龄要求 |
人数 |
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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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文、文秘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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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物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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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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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能力;
3、专业划分参照《2014年宿迁市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法学、中文文秘类、生物工程专业的学历要求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的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学历。
4、本次招聘不包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和在校学习的高校毕业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专业测试等方法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12日至1月16日(节假日除外),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沭阳县人力资源市场(沭阳县广电台大楼一楼,联系电话:0527—83590650);
3、报名方式和资格初审: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须提交报名登记表以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缴纳报名费100元。
四、聘用办法
录用人员为企业性质工作人员,由县第二水厂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不能胜任的不予聘用。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五、工资待遇
所招聘人员工资标准为法学、中文文秘类、生物工程专业的人员每月基本工资2000元,专业不限的人员专科学历每月1700元、本科学历每月1800元,按照企业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开监督。
监督、联系电话:0527—87881983
七、本简章由沭阳县第二水厂负责解释。
沭阳县第二水厂
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