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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专任教师招聘29人公告
http://www.jiangsugwy.org/       2021-03-19      来源: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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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2021年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工作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现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岗位需求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3.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4.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5.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体条件。

6.学历学位要求:硕士研究生。

7.岗位简表如下,详情见文后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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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岗位性质及岗位待遇

参照事业编制人员管理,纳入事业单位保险。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方法一:手机微信关注“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官方微信”,点击“个人中心”,注册并完善个人简历后,点击“我要应聘”,选择应聘岗位。

方法二:登陆我校官网,点击下方“人才招聘”,注册并完善个人简历后,选择应聘岗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个人简历完善时注意事项如下:

(1)个人信息中须添加蓝底一寸免冠近照;

(2)在身份证信息、学历和学位信息后的附件框中上传相应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国内应届毕业生暂未毕业的,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扫描件,在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扫描件;

报考要求党员的岗位还须添加党员证明材料扫描件作为附件。

(3) 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成果及奖励情况、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科研成果。

(4)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在填写信息后须上传扫描件(如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作为附件。

附件证明材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者不予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3.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方式投递、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与应聘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部门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考试方式及组织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符合要求的简历数达1:3方组织开考。

报名截止后,通过资格审核的所有人员参加考核,会在开考前三至五个工作日以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具体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考核分为笔试、专业测试、面试三个部分,具体考核内容及形式以邮件通知为准。录用顺序按各环节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四、体检与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最终总成绩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最终总成绩、排名等。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9-69872268、69872185

联系人:祝老师、殷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9-69872179

联系人:孙老师、聂老师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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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2021年专任教师岗位招聘需求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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