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
因事业发展需要,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方式、招聘条件
1.聘用方式:人事代理。
2.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格,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要求。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及人数等见下表: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29日下午4:30之前接受报名。报名结束后,启动考核程序,考核工作结束后,学校人事处将及时在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招聘结果。
(二)报名方式
报名者于报名时间范围内将《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请参照附件填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未填写工作经历、科研情况、获奖情况的视作无相关经历或成果)、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大学期间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岗位需要的其它证明、二寸电子照片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jssprsc@sina.com),接受资格初审。邮件主题必须采用以下命名方式:拟报岗位编号+姓名+专业+学历学位(不规范的报名材料均不作为有效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我校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一人多报者均视为弃权)。
3.根据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人数,按照1:3的开考比例组织考核;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公告。
4.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考核组织及程序
(一)资格复审
审查工作在考核前进行,资格审查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资格审查时须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①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技能证书、获奖材料等;有工作经历的提供聘用合同、社保证明);④《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时提供的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核程序
1.在开考前3个工作日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具体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2.考核方式:
岗位1-7的考核方式为:①笔试+②试讲;
岗位8的考核方式为:①笔试+②试讲+③实践考核;
岗位9-10的考核方式为:①实践考核+②面试;
岗位11-17的考核方式为:①笔试+②面试。
⑴岗位1-7:①笔试+②试讲
①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办法由学校制定,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试讲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试讲人选。
②试讲办法由学校制定。试讲要求提前5个小时左右告知应聘人员。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③考试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总成绩分数相同者,以笔试分数高者排名在前。
⑵岗位8:①笔试+②试讲+③实践考核
①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办法同岗位1-7。
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试讲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试讲人选。
②试讲办法同岗位1-7。
试讲合格者全部参加实践考核。
③实践考核办法由学校制定,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④考试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30%+实践考核成绩×30%。总成绩分数相同者,以笔试分数高者排名在前。
⑶岗位9-10:①实践考核+②面试
①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实践考核。实践考核办法同岗位8。
根据实践考核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②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专业理论、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协调能力及仪态举止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③考试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实践考核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分数相同者,以面试分数高者排名在前。
⑷岗位11-17:①笔试+②面试
①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办法同岗位1-7。
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②面试办法同岗位9-10。
③考试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分数相同者,以面试分数高者排名在前。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原则上应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自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学校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是否具有能够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能力。并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于9月中旬报到入职。按照岗位对应方式进行管理,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7-87088280 、87088122
联系人:朱老师、张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举报
中共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7-87088183
联系人:李老师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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