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河海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8届和2019届毕业生从事辅导员岗位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南京校区辅导员岗位14个。工作地点:南京。
2、常州校区辅导员岗位2个。工作地点:常州。
三、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乐于奉献,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创新意识和潜力,身心健康,讲诚信,能胜任本职工作。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沟通能力和良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英语交流、公文写作、计算机应用等能力。
4、有学生组织相关工作经历或全职、兼职从事学校管理、辅导员工作经历的优先。
5、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本科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学位。本科、研究生国内就读高校应为高水平大学,国(境)外就读高校须为世界知名高校。国(境)外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需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6、身体健康,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应聘截止时间
2018年11月16日
(二)申请材料及邮寄
1、申请材料包括:
(1)《河海大学辅导员岗位应聘申请表》(见附件),并由本人签名;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3)已取得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套(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一份);
(4)学生干部或全职、兼职从事学校管理及辅导员工作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一套;
(5)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全身彩照一张。
2、材料邮寄
《河海大学辅导员岗位应聘申请表》,并附相关申请材料。应聘材料通过书面投递或邮寄(中国邮政EMS邮寄,非EMS邮寄的材料恕不接收),具体投递或邮寄地址见联系方式,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回。
(三)考核
1、学校成立考核工作组,确定考核办法,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未进入考核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应聘者参加考核时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本科起)、学位证书原件(学士起)、简历中提到的证书原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材料核实无误后,参加考核。
考核主要通过笔(面)试、心理测试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3、考核通过人员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再列入拟聘人员名单。
4、学校根据考核成绩及应聘者实际工作经历等情况,择优确定最终拟聘人员名单,报学校审定。
(四)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五)签约
拟聘人员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
五、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应材料,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我校招聘要求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有权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2、学校同意聘用的人员,应及时办理后续相关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联系方式
(1)南京校区:
联系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人事处(清凉山校区河海馆321室)
联 系 人:张老师,穆老师,孙老师
联系电话:025-83786205
邮政编码:210098
投递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常州校区应聘材料投递:
联系地址:常州市晋陵北路200号河海大学常州校区组织人事部
联 系 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0519-85191837
邮政编码:223022
投递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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