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京理工大学理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基本情况及要求
1.岗位名称: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务岗。
2.招聘人数:1人。
3.岗位职责:主要负责研究生课程建设、招生宣传以及信息建档等有关事务,协助做好学科建设、教学计划安排、研究生培养管理、研究生经费管理和使用等相关工作。
4.应聘条件:
(1)政治思想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2)基本素质要求: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创新意识和潜力,身心健康,讲诚信,能胜任本职工作。
(3)学历学位要求:理工科专业;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国内毕业生本科(须为一本)及硕士毕业学校应为“985”或“211”工程建设大学;国(境)外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需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且不含一年制课程型硕士。
(4)年龄等要求:不超过28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须为应届毕业生。
(5)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英语交流、计算机运用和公文写作能力。
二、招聘岗位性质及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非事业编制人事代理,工资福利等待遇参照学校同类人员。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16日-2016年2月25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登陆南京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rczp.njust.edu.cn)注册账户后,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申报信息,选择应聘岗位(只能填报一个岗位),确认提交完成报名。报名截止(2016年2月25日24:00)后,所有报名信息将不能更改。
3.应聘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学校将审核应聘人员填报资料,结合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筛选出合适人选参加考试。
(二)考试
学校将在2016年3月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将通过人才招聘系统通知。
(三)考核
1.考核资格:学校将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兼顾人员结构,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
2.考核办法:学校成立相应的面试考核小组,通过面试、心理测试(上机测试)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3.材料核实:应聘者参加考核时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本科起)、学位证书原件(学士起)、简历中提到的证书原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材料核实无误后,再进行面试考核。
(四)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学校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公告范围内通过网络平台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且学历学位等材料核实无误后,学校将通知拟聘人员到校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学校人才招聘网相关公告及人才招聘系统相关通知,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核,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二)应聘人员须准确填写电子邮箱及移动电话,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而导致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招聘咨询
南京理工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相关问题咨询。
咨询电话:025-84315261,联系人:胡 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