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10月22日截止;笔试时间:未公布。扫码加助教老师微信(gkt1142),领取笔试资料:
南通市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66名警务辅助人员(招录人员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非人民警察身份、非行政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岗位类别 |
岗位名称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岗位要求 |
招录人数 |
文职辅警 |
接警岗位 1 |
女 |
30周岁以下 |
大专以上 |
不限 |
1、南通市区户籍(不含通州区、海门区),且在市区有固定住所; 2、熟悉南通市区地名和道路、小区分布; 3、普通话标准,熟练运用南通方言,掌握基本英语会话; 4、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5、能吃苦耐劳,承担五班三运转工作制。 |
4 |
接警岗位 2 |
女 |
30周岁-35周岁 |
大专以上 |
不限 |
1、了解通州湾示范区地名和道路分布; 2、普通话标准,熟练运用通东方言; 3、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能吃苦耐劳,承担夜班工作。 (工作地点在通州城区) |
1 |
|
文书助理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大专以上 |
不限 |
1、具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 2、持有C1以上驾驶证并具有5年以上驾龄,且未发生过同等责任以上重大交通事故; 3、内河三类船舶驾驶员且有1年以上船艇驾驶工作经历者优先,可放宽年龄要求; 4、中共党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
1 |
|
勤务辅警 |
交通辅助 |
男 |
35周岁以下 |
高中以上 |
不限 |
1、无色盲色弱及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等慢性疾病或传染性疾病; 2、普通话标准,能与人正常沟通交流,具备基本工作能力; 3、中共党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
20 |
看护岗位 |
男 |
35周岁以下 |
大专以上 (退役军人高中或中专以上) |
1、裸眼视力在4.6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2、能吃苦耐劳,承担全天在岗值班备勤以及疫情下的长时间封闭勤务模式。 3、中共党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
25 |
||
女 |
28周岁-35周岁 |
15 |
每个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二、应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满十八周岁公民,户籍地、居住地在南通地区;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
6、国家、省、市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国家、省、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报考人员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邮件主题名及压缩文件名均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报考交通辅助岗位的:发送至ntgajtxg@163.com;报考看护岗位的:发送至ntgaxtjzdsdd@163.com;报考其他岗位的,发送至ntgafjb@163.com,报名截止2021年10月22日。
1、《南通市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或户口簿;
3、2寸电子证件照,要求背景为白底;
4、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毕业证书》电子照;如获得相应学位的,一并提供《学位证书》电子照);
5、个人征信报告;
6、组织关系证明(中共党员需提供);
7、退伍证(退役军人需提供)。
(二)资格审核:未按照要求报名或者提供材料不全的,视为初审不合格,不再另行通知。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由市公安局统一通知。
(三)考试(需提供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及苏康码、行程码备查):
1、笔试:内容一般为公共基础理论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应知应会法律知识等(勤务辅警笔试从简)。
2、专业技能和体能测试:内容一般为与招录岗位职责任务相关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勤务辅警须进行体能测试)。
3、面试:主要考察入职动机、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表举止和情绪稳定性等。
(四)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品德、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家庭背景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六)签订合同:被录用人员与指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岗位职责要求以及南通市公安局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使用和考核。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将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四、工资待遇
被录用人员年度薪酬待遇按照公安局相关规定执行,依法享受“五险一金”等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录用资格。
招录工作不设任何代办机构,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不指定教材,招录过程中公安机关不收取任何费用。
监督电话:市公安局督察支队83562093。咨询电话:市公安局政治部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处:85020317;报考交通辅助岗位:85128938;报考看护岗位:18851387929。本公告由南通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南通市公安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