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劳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执法辅助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责任心,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团结合作,爱岗敬业;
2、适应执法辅助工作。需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身体健康。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或不予录取: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本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人员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如实填写《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工作履历必须准确清楚,相关的工作经历需备注证明人及联系方式,并交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报名时由现场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如实申报。凡不符合条件和要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2日-7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启东生态环境局315办公室,联系电话:80921332。
四、招录
经综合考核、考察、政审、体检(体检费自理)后择优聘用。若有放弃或不适宜聘用的,依次递补。
五、公示
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六、被录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对考核合格的,由启东市劳务技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启东生态环境局对试用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招录的人员性质为编外劳务人员,工资按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劳务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日常管理根据《启东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录取后,工作地点设在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启东市汇龙镇环紫薇中路718号)。
七、组织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3-83354459。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问题的,取消其招录资格。
本《简章》由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南通启东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