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第一批备案制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医院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4、应届毕业生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非应届毕业生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1年3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6年3月以后出生);
5、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并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的人员;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2019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按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名;
6、非应届生应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资格证书,有工作经历时间要求的,是指截止2021年3月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7、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具备本公告及岗位需求表中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第一批备案制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办法
1、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初审、缴费和准考证打印,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站:http://112.2.59.198:9335/ (请各位报考人员使用电脑登录并尽量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 2021年3月17日9:00- 3月19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3月17日9:00- 3月20日16:00;
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3月17日9:00- 3月21日16:00;
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3月17日9:00- 3月21日16:00;
资格复审时间:面试前一天9:00- 16:00(详见医院官网通知);
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资格复审当天16:00后至面试开始前。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报名信息及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5、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须在规定时间前完成缴费(报名费100元/人),报名方为有效,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
6、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成绩及后续流程安排,均将在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www.ntdsyy.com)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做好每一步的应聘准备,逾期者责任自负。
7、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8、其他。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的考生须出示“苏康码”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持“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不能出示或者出示规定日期之前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不得入场,视同自动放弃相应资格。
五、招聘办法
招聘由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请关注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所有人员需携带有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时,考生按顺序准备以下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
(1)报名登记表(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签字)
(2)身份证
(3)毕业生推荐表、协议书、成绩单(应届生)
(4)专业方向证明
(5)学历、学位证书(各阶段)
(6)执业(职称)资格证书
(7)在职经历相关证明(非应届生)
(8)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
(9)论文、获奖证书
(10)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所填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
4、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可在资格复审当天16:00后登录报名网站:http://112.2.59.198:9335/打印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六、体检、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www.ntdsyy.com)公告。体检由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医院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在2021年8月底前与其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原件,如未按时取得上述证书,医院有权解除协议。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九、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由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十、本《公告》由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5116010
监督电话:0513-85116007
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1年3月9日
附件:通市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第一批备案制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