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简章
根据南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3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可靠,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身心素质;自愿从事行政服务工作,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遵纪守法,社会反响良好,无任何纪律处分和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参加过邪教组织。
2、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应变能力,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心理承受能力;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0月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型 |
岗位个数 |
开考比例 |
学历 |
专业 |
招聘对象 |
笔试科目 |
01 |
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前台受理 |
政府购买服务 |
3 |
1:3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不限 |
不限 |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3日至10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2、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南通市再就业工程开发公司(南通市青年西路38号港口大厦9楼),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报名人员需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现场填写《招聘报名表》,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岗位在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jiangsu.gov.cn/nt/)和南通就业网(http://ntjyfw.nt91.cn)公布。
(二)资格审查
中心组织人事科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和要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弄虚作假或应聘材料不齐全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自负。
(三)组织笔试、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如末位同分,取面试高分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就进行面试加试,取面试加试成绩高分者),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缺额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作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示7天。
(七)录用
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
对于面试达到一定分数线,但未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作为招聘备用人员,成绩1年内有效。如有拟录(录用)人员被淘汰或者本人放弃,以及发展需要急需补充人员时,可从本次招聘备用人员中,按照招聘成绩、岗位匹配性选用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予以录用。
三、录用与待遇
1、拟聘人员,一经聘用,工资待遇按机关和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2、聘用人员与南通市再就业工程开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4、被聘用人员必须在公示结束后的半个月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本次招聘报名、面试、体检不收任何费用。
6、被聘用人员须服从用人单位岗位安排。
四、组织和监督
本次招聘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南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组织,市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问题的,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0513-59009636。
五、招聘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
联系人:顾老师,联系电话:0513-83517367。
招聘信息查询: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南通就业网。
本简章由南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解释。
南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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