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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高等研究院公开招聘中层副职简章
http://www.jiangsugwy.org/       2019-07-31      来源: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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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通高等研究院公开招聘中层副职简章


  南通中央创新区是我市策应江苏“一中心一基地”建设,对接上海建设全球科创中心的重要载体平台,是引领我市建设具有区域影响力创新之都的龙头工程和“科创新区”。南通高等研究院(含南通市科技成果转化研究服务中心)为市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中央创新区高层次科研人才的招引、培养和管理;负责为中央创新区招引高校院所、高层次人才团队共建研发机构;负责共建研发机构的管理和服务;负责技术研发平台的建设;围绕重点产业方向开展自主科研,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等。


  根据《关于支持南通高等研究院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通编办发〔2019〕89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中创区管委会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层副职3名。制定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享有公民的政治及民事权利;


  2. 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 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2014年6月31日前参加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 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涉及回避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综合管理部副职1名;财务审计部副职1名;科研工作部副职1名。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四、程序和方法


  (一) 发布简章


  通过南通党建网、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南通·中央创新区网等媒体平台多渠道发布招聘简章,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程序办法等相关内容。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提交后不得调整报名岗位),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书面材料;由高研院根据简章规定和有关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数。


  (三)适岗评价


  对各岗位报名人员进行适岗评价,适岗评价包括学习经历、专业水平、工作经历、任职情况、工作业绩及奖惩情况等方面。适岗评价满分为100分,成绩未达60分合格线的,则为不合格。


  (四)笔试


  笔试的考核内容及形式根据岗位特点区别对待,分类进行考试。主要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知识测评。考核满分为100分,成绩未达60分合格线的,则为不合格。


  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程序。


  (五)面试


  面试的考核内容及形式根据岗位特点进行设定。面试满分100分,成绩未达60分合格线的,则为不合格。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组织体检和考察


  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适岗评价成绩40%计算综合成绩,并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同分者取笔试成绩高者。


  体检标准和要求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资料、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由高研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岗位是否递补。


  在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其余体检和考察合格者中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身份的作为后备人员,一年内根据工作需要可择优遴选聘用。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选在原简章发布网站或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且影响任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


  试用期满后,由高研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试用期表现集体研究,确定是否聘用。


  正式聘用的,对之前已经具备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身份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之前不具备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身份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办理调动或聘用的编制为南通市科技成果转化研究服务中心自收自支编制。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调动或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资格。对取消资格或主动放弃资格的,由高研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是否递补。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与要求:


  1. 登陆南通党建网(http://www.ntdj.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rsks.rsj.nantong.gov.cn/index.aspx)、南通·中央创新区网(http://www.ntscid.cn/)等网站下载《南通高等研究院公开招聘中层副职报名表》(附件2),于7月29日至8月7日前填写并发送至ntgdyjy@126.com邮箱,邮件名称格式:应聘岗位+姓名。


  2. 报名者请于8月8日、9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将报名资料送至南通高等研究院(南通市行政中心综合楼419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①《南通高等研究院公开招聘中层副职报名表》(须贴照片)(附件2);②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书、任职证明、承诺书(附件3)、奖励证书、反映本人工作经历、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的其他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③近期同版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


  3. 所需资料一次性提交,不接受补交。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相关人员应聘资格。


  4. 面试、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高研院将及时通知,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二)相关说明


  应聘人员报名资料(复印件)将由高研院办公室妥善保管,概不退回。


  六、薪酬待遇


  根据岗位工作目标、工作要求进行工作业绩考核,实行年薪工资、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多种薪酬分配制度。


  七、咨询电话


  本简章由南通高等研究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3—59000609。


  八、实施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南通高等研究院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13606293707(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纪委严先生)。


  附件1、南通高等研究院招聘中层副职简介表


  附件2、报名表


  附件3、承诺书


  南通高等研究院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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