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高新区村干部招聘简章
经研究,为进一步充实如东高新区农村干部力量,提高为农服务水平,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干部,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村干部25名,其中男14人,女11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有志于从事农村工作,能够全职从事为农服务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基层工作,有志于带领群众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
2、思想解放,勇于开拓,有较强的谋划发展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公道正派,作风民主,顾全大局,团结同志,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4、男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其中35周岁以上的女性需缴纳城镇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并确保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满足国家规定的缴费年限)
5、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适应工作的岗位需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公安部门有过不良记录的人员;
3.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岗位待遇
1.根据村干部待遇按月发放基本报酬;年终根据工作考核情况发放考核报酬。
2.食宿自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有效学历证书、退伍证、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党组织关系非隶属于如东高新区党工委的需提供)等相关资格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免冠两寸照片2张。
2.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3日至12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如东高新区(掘港镇日晖东路3号)二楼党务科。报名咨询电话: 0513-88158016。
(二)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5: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名额。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主要考查报考者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理论知识素质。总分为100分,根据实际卷面难易程度设定合格线。
笔试加分项:退伍军人加5分,中共党员加10分。
(三)面试
笔试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处理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反应和应变能力、自我控制能力等基本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政审)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由区统一组织,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考察(政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侧重了解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工作经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求报考者提供由报考对象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证明等。
如有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人员,根据成绩在相应程序阶段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考察(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新区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无异议人员进入试用阶段,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组织聘用。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由如东高新区党政办组织,区纪工委负责对整个招录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和招聘规定以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或者参与弄虚作假的,按照党纪政纪处理。
监督电话:0513-84162598。
六、附则
本简章由如东高新区党政办负责解释。
如东高新区管委会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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