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南通市公安局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6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居住地户籍地均在南通市区;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职责的岗位能力、身心健康,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4、听从指挥、诚实守信、服从安排、工作细致、吃苦耐劳;
5、同等情况优先聘用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贫困家庭劳动力,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有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和公安机关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依照规定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
单位名称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岗位 名称 |
岗位要求 |
招聘 人数 |
指挥中心 |
女 |
18-35 |
大专 |
不限 |
接警员 |
熟悉市区地形地貌,普通话标准,会说南通话,口齿清晰,熟练掌握基本的英语对话和计算机操作;能够承担四班二运转工作勤务模式。 |
8 |
交警支队 |
男 |
18-35 |
高中 |
不限 |
交通协管员 |
普通话标准,会说南通话,口齿清晰,无色盲、色弱,能够适应路面执勤任务(退伍军人、机动车驾驶技能高者优先) |
15 |
公交分局 |
男 |
18-30 |
大专(退役军人、体育专业放宽到高中) |
不限 |
特勤 |
能协助民警管理火车站站前秩序,协助做好接警处警工作等其他执勤任务,能够承担夜班和24小时值班任务。 |
3 |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者将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退伍证、毕业证书(如有高等教育学历,请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点击“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查询,将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及其他相关技能证书压缩文件包,以姓名为文件名,用附件形式发至邮箱:ntgafjb@163.com;
(2)报名有效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1月16日17时止;
(3)资格审查: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由市公安局统一通知。
(二)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接警员岗位)
按照笔试、技能测试、面试得分,分别以30%、30%、40%计算总分,按得分顺序进入下一轮。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以应知应会法律知识、时政和职业倾向测试为主;技能测试以岗位要求的技能为主;面试主要考察入职动机、岗位理解、应急处置、沟通协调、团队协作、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
(三)体能测试、面试(交通协管员、特勤岗位)
体能测试项目为: 100米、1000米、立定跳远、俯卧撑,根据场地情况,可适当调整项目。计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面试考察内容同上。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
根据综合得分情况,由高到低,组织政审。因政审不合格缺位的,按照综合得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六)录用
录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不胜任岗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四、人员性质和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为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非人民警察身份、非行政事业编制。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并根据用工合同规定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薪酬标准以市政府购买服务保障政策和市公安局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咨询电话:市局警辅办85020317;监督举报电话:市局督察支队83562093。
六、特别提示
1、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已经录用的,依法解除合同,且今后不得再次报考。
2、招聘工作不设任何代办机构,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不指定教材,招聘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费用自理)。
七、本简章由南通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南通市公安局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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