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如东边防检查站公开招聘边检警辅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开放口岸监管防控力度,维护口岸辖区安全稳定,更好服务驻地口岸稳定和谐的经济发展大局,根据《江苏省公安边防总队边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研究并报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男性,年龄在18周岁至28周岁之间,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中共党员和有外语、计算机等技能特长者优先。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身高在1.70米以上。
4、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作风正派,吃苦耐劳,热爱边检警辅工作。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边检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工作内容
主要协助用人单位接送出入境船舶,码头巡查、船舶监护、执法处突、前台引导及资料整理等工作。
三、招录方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招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15日至10月19日
2、报名地点:如东边防检查站(地址:如东县长沙镇口岸联检中心)
联系人:王巍 (参谋)
联系电话:18051621991
3、报名要求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一寸彩照3张。退伍军人、中共党员和有技能特长者,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填写报名表,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
工作人员对报名者进行目测,并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招录条件的留下相关信息和资料。
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二)面试
面试在报名现场进行。采取面对面交流询问等方式,了解报名者基本情况、报名动机,评估报名者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由如东边防检查站统一组织安排,测试内容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将有专人提前联系。体能测试通过,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将于10月22日在如东人才网:www.rdrc.com.cn上予以公告。
(四)体检
体检由如东边防检查站统一组织安排。体检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将有专人提前联系。报名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五)政审
政审工作由如东边防检查站统一组织实施。
(六)公示、录用
经报名、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经如东边防检查站党委研究确定后批准择优录用,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如东人才网:www.rdrc.com.cn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岗位培训
一经录用,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如东边防检查站组织录用人员开展专门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以基础体能、纪律作风、相关法律法规授课、现场模拟边检执勤、保密教育等为主),培训时长约15日。培训地点为如东边防检查站(地址:如东县长沙镇口岸联检中心)。培训结束后进行综合考评,合格者试用期3个月。
五、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合同制,与如东县劳务派遣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合同期限定为3年,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聘。社会保险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统一办理。
本次拟聘用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在规定内自行解除,否则不予聘用。其它具体事项以正式合同内容为主。
六、其他事项
(一)体检费用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和照片不予退还。
(三)录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如东县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
(四)本公告由如东边防检查站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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