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高新区社区特勤人员招聘简章
经研究,为进一步充实如东高新区社区管理力量,提高服务水平,现决定委托如东高新区天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区直属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社区特勤职位13人(男11人、女2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有志于从事社区管理工作,能够全职从事社区服务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有吃苦奉献精神,志愿到社区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4.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
5.高中(含职高)以上文化程度;
6.退伍军人、党员和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7.身体健康,体貌端正,适应特勤工作的岗位需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公安部门有过不良记录的人员;
3.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岗位设定及待遇
(一)岗位设定
本次聘用的人员,主要从事社区信访维稳、违建监管、环境综合整治、征地拆迁等工作。
(二)待遇
1.每月基本工资2550元,按月发放;年终根据工作实绩参照社区同类人员发放考核工资。
2.试用期内仅发放基本工资。
3.食宿自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有效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免冠两寸照片2张。
2.报名时间:2016年8月22日—8月26日。
3.报名地点:如东高新区党务科(原掘港镇人民政府二楼)。
报名咨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颖,0513-88158016。
(二)笔试
主要考查报考者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理论知识素质,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不足的按实际人数)设定及格线。
(三)面试
笔试及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适岗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反应和应变能力、自我控制能力及情绪的稳定性等基本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政审)及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不足的按实际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侧重了解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工作经历、工作业绩、道德品质、家庭情况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求报考者提供由报考对象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考察(政审)通过后安排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如有考察(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根据面试成绩在相应程序阶段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新区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如东天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组织聘用,试用期三个月。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由如东高新区党政办组织,区纪工委负责对整个招录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和招聘规定以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或者参与弄虚作假的,按照党纪政纪处理。
监督电话:0513-84162598。
六、附则
本简章由如东高新区党政办负责解释。
如东高新区管委会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