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皋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江苏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苏人社发〔2015〕441号)和《南通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有关规定,我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已在南通党建网(www.ntdj.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公示,现将我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凡报考如皋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乡镇机关(长江镇)、乡镇机关、乡镇司法所、乡镇国土所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务必于5月24日(星期二)上午5:15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每张照片背面均须注明姓名、报考岗位)、体检费(400元)、水笔等,空腹到如皋市行政中心二楼第三会议室集中。逾期未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特别提醒: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应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本市在职中小学教师同意报考证明由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出具)。
请参加体检人员自行下载《江苏省录用公务员审批表》和《江苏省录用公务员(参照单位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见附件),准确完整填写后,于5月20日前将两种表格的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rgzhgbk@163.com,邮件标题为“招录职位/姓名/最新手机号码”。
咨询电话:0513-87199096,0513-87650718。
附:1.体检须知
2.《江苏省录用公务员审批表》
3.《江苏省录用公务员考察(政审)表》
4.表格填写注意事项
中 共 如 皋 市 委 组 织 部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