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通市卫生监督所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南通市卫生监督所开发区分所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助理卫生监督员。为了体现招聘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性,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报考人员限本市户籍。
4. 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5.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简介表,招聘对象所指的应届毕业生为2015年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程序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7日至8月31日。
2.报名地点:南通市卫生监督所办公室(跃龙南路128号)。
3.报名需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吋近照2张。
(2)岗位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应届毕业生还应出具《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报名程序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可以自己报名,也可以委托他人报名。
(2)资格审核:南通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3)经过审核的应聘人员,按要求办理考务手续。
三、考试
考试为面试,面试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南通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布。
四、体检和聘用
1.体检:在面试考生中,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但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低于及格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照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2.聘用:经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南通市卫生监督所网址(http://wsjd.nantong.gov.cn)予以公示,时间7天。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7天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纪律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严禁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应聘者一经发现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工作人员若在招聘工作中违反制度,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咨询电话:0513-85893642
监督电话:0513-85893603,0513-83595365
南通市卫生监督所
201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