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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公务员考试
2015年南通市通州区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
http://www.jiangsugwy.org/       2015-08-06      来源: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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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南通市通州区镇(区、园、街道)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幼儿园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水平,经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5年南通市通州区镇(区、园、街道)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5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至1997年8月期间出生);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幼儿园从事幼教工作5年(含)以上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0年8月及以后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报考不限户籍;大专学历的考生限南通市通州区户籍或生源(户籍落户时间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5年南通市通州区镇(区、园、街道)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名网址:通州人才网(http://www.tzrcw.gov.cn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8月16日9∶00-8月18日16∶00。


  4.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8月16日9:00~8月19日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15年8月16日9:00~8月20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进行缴费确认(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视为报名成功。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未成功。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资格未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2.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通州人才网和通州区教育门户网站(www.tzjy.gov.cn)公告。报名结束后,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的应聘人员,由通州区教育局通知,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可在网上改报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2015年8月21日13∶30-16∶00。


  4.通州区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查,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5.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本次公开招聘向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参加面试(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收取面试(综合素质测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


  7.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经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15年9月2日(09:00-16:00)登陆通州人才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3-86513162。


  三、笔试、资格复审、综合素质测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由通州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和心理学基本原理(占分比60%,上述内容不指定大纲和教材),教案设计(指定幼儿园相关教材,占分比40%)。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通州人才网和通州区教育门户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资格复审由通州区人社局会同区教育局负责。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复印件;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幼儿园从事幼教工作5年(含)以上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复印件(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从事幼教工作5年(含)以上证明材料〔在我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幼儿园工作时间段的证明,由任教幼儿园和所在镇(区、园、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出具,或由任教的教育局局直幼儿园出具证明,跨镇(区、园、街道)幼儿园工作的,须分别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在通州区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幼儿园工作时间段的证明,须由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3)大专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户籍或生源地证明材料。


  2.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在通州人才网和通州区教育门户网站上公布。复审不合格或放弃复审资格的,在报考同岗位笔试合格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


  (三)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由通州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1.综合素质测试人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2.时间和地点。详见通州人才网和通州区教育门户网站《综合素质测试通知》。


  3.测试内容及权重:(1)根据指定命题作简笔画,时间30分钟,占25%。(2)讲故事,考生根据给出的关键词进行故事即兴创编与讲述表演,时间5分钟,占25%;(3)现场演奏钢琴并自唱(曲目自选),时间5分钟,占25%;(4)自选曲目,自编自舞,时间5分钟,占25%。


  四个测试项目均以满分100分计算,成绩当场通知考生。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按上述权重计算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四)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4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四、体检与考察


  在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同分的取综合素质测试高分者),并在通州人才网和通州区教育门户网站进行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通州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通州区教育局按相关文件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在相应岗位综合素质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末位同分的取综合素质测试高分者)。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州人才网和通州区教育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在相应岗位综合素质测试合格人员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末位同分的取综合素质测试高分者)。


  3、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通州区教育局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聘用单位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我区服务期必须满五年。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通州区镇(区、园、街道)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人社局参与并给予指导,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招聘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  0513-86513162(通州区人社局)


  0513-86512465(通州区教育局)


  纪律监督:  0513-86520011(通州区纪委)


  0513-86514729(通州区教育局)


  附件:2015年南通市通州区镇(区、园、街道)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


  201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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