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博物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阅卷与计分工作现已结束,根据《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精神,现对南京博物院资格复审入围考生情况和工作安排进行公告。
一、资格复审入围考生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5月4日(周四),岗位代码376、377号的考生,上午9:30—10:30;岗位代码378、379号的考生,上午10:30—11:30。
2、地点:南京市玄武区清溪路1号,南京博物院文保楼1楼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的证明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各阶段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所提供的证件(证明)存在不实、不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情况的,取消面试资格。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因主动放弃和取消面试资格的职位,按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请于资格复审后3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25-84841055、84841058。
4、考生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南京博物院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