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妇女联合会2021年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为更加有力有为的做好妇联新媒体宣传工作,有效充实区妇联工作力量,经研究,南京市江宁区妇女联合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辅助人员1名,具体内容详见《南京市江宁区妇女联合会2021年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3.身体健康,热爱妇女事业,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组织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以及photoshop等图片处理软件,有3年及以上新媒体运维工作经验,能独立开展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抖音号官方号的运维管理工作;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江宁人社服务平台(http://www.jnhrss.net/)上发布。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369号交通大厦106室。
2.报名起止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7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学历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3)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开具的从事新媒体运维方面3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社保缴费证明等);
(4)《南京市江宁区妇女联合会2021年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
以上材料报名时需提供纸质版并将扫描件以“岗位名称+姓名”为标题发送至jnfulian@126.com,电子版报名表(报名表上须有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电子照片)。
(5)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按照(苏价费函﹝2007﹞146号)文的要求,需缴纳报名费100元/人。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及笔试通知在江宁人社服务平台上公布。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1:3的,取消本次招聘工作。
(四)考试程序和方法
考试分实际操作考试(简称实操)、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
1.实操。委托专业机构命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教材。实操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实操成绩合格线为50分。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面试。实操考试结束后,面试人选在实操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素质与岗位的匹配性。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进入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3.总成绩计算:按照实操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各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者,以实操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和考察(政审)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江宁人社服务平台上公布。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江宁区妇女联合会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由南京市江宁区妇女联合会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政审)。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宁人社服务平台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公示无异议人员安排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并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由南京市江宁区妇女联合会领导班子研究确定分配方案,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以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南京市江宁区妇女联合会025-52281462
监督电话:南京市江宁区人社局事管科025-87187233
附件1、南京市江宁区妇女联合会2021年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南京市江宁区妇女联合会2021年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南京市江宁区妇女联合会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