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河海大学是一所拥有百余年办学历史,以水利为特色,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实施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一流学科建设以及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一百多年来,学校在治水兴邦的奋斗历程中发展壮大,被誉为“水利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摇篮和水利科技创新的重要基地”。
河海大学幼儿园是由河海大学举办的一所省级示范园,创办于1953年,幼儿园办园历史悠久,具有丰厚的文化底蕴。
结合我校教育事业发展和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河海大学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工作地点
招聘人数:1人
工作地点:河海大学幼儿园鼓楼区仙霞路50号
二、招聘岗位
幼儿园教师
三、岗位职责及应聘条件
岗位职责:
1.遵守学校和幼儿园各项制度,具有良好的师德,服从工作安排,承担幼儿园班级教育教学工作,严禁对幼儿体罚和变相体罚;
2.热爱、尊重幼儿,根据儿童的年龄特点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3.有较好服务意识,做好家园共育工作,家长满意度高;
4.严格执行幼儿园的安全、卫生保健制度,管理好本班幼儿的生活;
5.教师素质要求按照江苏省幼儿教师职业素质规定执行。
任职条件:
1.具有学前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无国家规定的禁止从事教师岗位的疾病;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能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4.教师需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5.教师需具备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合格证;
6.获得“区级骨干教师”及以上称号者优先录用。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截止时间
2021年6月18日(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须提交书面应聘材料(当面递交或者EMS邮寄)。如无特殊说明书面应聘材料均不退还。
应聘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等。
3.考核
(一)学校成立考核工作组,负责确定本次公开招聘简历筛选、考核方式等。考核主要通过技能考核和说课(含教案),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技能考核和说课(含教案)成绩比例为5:5。
(二)应聘人员参加考核时应携带身份证等原件,用于身份信息核实。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并准备相关疫情防控证明材料(具体材料将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考试当天“苏康码”和“行程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核。
(三)考核通过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再列入拟聘人员名单。
(四)学校根据考核成绩及应聘者实际工作经历等情况,择优确定最终拟聘人员名单,报学校审定。
4.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5.签约
拟聘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仙霞路50号,河海大学幼儿园办公室
联系人:由佳老师、曹俊老师
电话:025-83786414
邮编:21009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6:30
河海大学人事处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