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雨花台区委党史工办招聘资料编纂工作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资料编纂工作编外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文笔好、思路清晰、有一定的写作能力,能熟练掌握OFFICE办公软件,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基本设备,按时完成相关任务;
3.年龄在30岁以下(1991年5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www.njyh.gov.cn)上公告。
1.报名
报名者请于2021年6月3日前,将应聘材料发至57653648@qq.com邮箱,邮件名:党史编纂招聘+本人姓名。
材料包括: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1寸电子版)、《南京市雨花台区党史工办资料编纂工作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以及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2.面试
报名材料经审查通过后于6月16日前通知面试,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参加面试。
面试考核组依据面试成绩,确定拟聘人员1名(同等条件下,党员、有相关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优先录取)。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回避。
3.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面试结果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组织考察。
因体检、背景调查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一年内有效。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4.录用及待遇
拟录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安排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被录用人员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执行试用期。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试用1个月。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实发),期满后工资3200元/月(实发),并缴纳五险一金。
三、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择优聘用。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25-52883075
招聘咨询电话:025-52883073 徐清平
南京市雨花台区委党史工办
2021年5月27日
附件:南京市雨花台区委党史工办资料编纂工作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