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天目湖校区校园警卫队招聘启事
一、南航简介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建于1952年10月,是新中国自己创办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2011年,成为“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序列。学校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民航局签署协议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江苏省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校现已建成明故宫、将军路和天目湖三个校区。
二、南航校园警卫队
南航校园警卫队是明故宫校区校园警卫队、将军路校区校园警卫队和天目湖校区校园警卫队的统称。校园警卫队是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力量,也是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维持校园秩序、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的一支专业安保队伍。根据工作内容,设门卫、巡逻、监控和交通管理等岗位。校园警卫队队员指从事校园门卫、巡逻、监控、交通等岗位的工作人员。
为满足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需要,天目湖校区校园警卫队拟面向社会招聘9名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岗位及计划
1.门卫、巡逻岗
(1)招聘人数:6人;
(2)工作要求:限男性,能长期住校或备勤。
2.内勤岗
(1)招聘人数:1人;
(2)工作要求:女性优先,大专及以上学历。
3.监控岗
(1)招聘人数:2人;
(2)工作要求:限女性,须持有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上岗证,本地人或家住学校附近。
02 工作地点
天目湖校区:
江苏省溧阳市滨河东路29号
03薪酬福利待遇
1.年薪:60000元以上(含“五险一金”),月休4天,年底考核合格后,发放年终奖。
2.加班工资:公休日(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11天/年)加班按200%、300%计算加班费。
3.社保及住房公积金:依法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和“一金”(住房公积金),其中住房公积金按照常州市规定缴存。
4.就餐补贴:专设员工食堂,逢重大节日安排加餐,每月对就餐队员补贴60元。
5.年休假:工作满1年,享5日带薪休假;工作满10年,享10日带薪休假;工作满20年,享15日带薪休假。
6.住宿安排:免费提供住宿,配备家具、空调、热水器。
7.其他关怀:按规定发放高温补贴(1200元/年)、安排免费体检,发放节日慰问,提供继续教育及技能学习培训机会等。
04 招聘要求
(一)应聘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条件
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嗅觉不迟钝、矫正视力不低于1.0,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和色弱,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身体健壮,动作迅速,反应灵敏,有较强的吃苦精神和环境适应能力;男性身高不低于1.7米,体型匀称。
2.文化素质条件
门卫、巡逻、监控岗:一般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具备一定的社会知识。特殊专业人员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特殊技能。
内勤岗: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文笔功底,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3.年龄条件。
年龄18至45周岁,特殊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可根据情况适当放宽。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优先录用
1.中共党员
2.应聘门卫、巡逻、监控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
3.具有外语、救护、驾驶技术、计算机、体育等相关专业特长的。
4.具有企业管理、安全保卫、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城管、保安服务等工作经验的。
5.具有军、警工作经历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行政拘留的。
2.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3.曾被吊销保安员证或被开除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05 招聘要求
招聘分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等环节。
招聘程序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初审、体能测试、面试等。
(一)公开报名
在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请登陆网址:
https://jinshuju.net/f/tmw2Xc
在线填写提交应聘信息
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6月15日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三)面试
统一组织面试。面试采用提问方式。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职业技能资格证、退伍证及其他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入职体检报告;
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4.近期1寸免冠蓝底照片4张;
(四)体能考核
面试合格后,应聘者需参加体能测试。
06 签约与试用
校卫队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劳务公司属派遣单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属用工单位。
签订劳动合同的,实行两年一聘制,试用期两个月。签订劳务协议的,实行一年一聘制。
07 应聘须知
1.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本通知发布之日。
2.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已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无效。
4.未接到面试通知,说明未通过审核,不再另行通知。
08 招聘咨询
保卫处联系人:黄老师、电话:0519-88970089
人事处联系人:刘老师、电话: 025-84896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