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公开招聘通用类资格复审通知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南京市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宁事招公告〔2021〕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参加南京市卫健委公开招聘通用类考试并报考鼓楼医院招聘岗位的资格复审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附名单)
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55分,并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资格复审名单。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5月21日(周五) 上午9:00—11:00
2、资格复审地点:南京市中山路321号鼓楼医院组织人事处(机关楼一楼111室)。
3、考生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背后请写上姓名);
(3)六级证书原件;
(4)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2021年毕业生提供);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有工作经历者提供);
(6)个人材料1份,装订成册(基本信息、市统考成绩单打印件、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六级证书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4、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将取消考生面试资格:
(1)达到面试分数线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的;
(2)考生提供的材料与报名信息、招聘条件不一致的;
(3)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
5、咨询电话:025-83105985。
三、疫情防控
为确保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现将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告知如下,请所有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知悉、理解、配合和支持。
(一)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时刻关注本人“苏康码”状况,每日进行健康申报更新直至考试当天。备考期间不得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等卫生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二)当天入场时,考生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并出示“苏康码”。“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可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考生应服从单位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
1、资格复审及面试前14天内来自或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的区)范围内低风险区域的考生,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近期有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已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14天居家观察期的,资格复审及面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第3天、第14天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因患感冒等非新冠肺炎疾病有发烧(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考生,资格复审及面试当天如症状未消失,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外,还须提供资格复审及面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服从安排在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资格复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报告并配合相应疫情防控安排,不得现场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
1、不能现场出示本人当日“苏康码”绿码的;
2、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3、近期有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未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14天居家观察期的;或虽已满集中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但不能全部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第3天、第14天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4、资格复审及面试当天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不能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