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2021年编外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编外工作人员,其中: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专职社工7名,后期根据工作需要将分派到社区矫正中心(龙潭)、相关司法所工作;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后期将分派到区相关调解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3.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文身,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
4. 具有一定的沟通和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 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3. 曾受过刑事处罚(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治安处罚或信用惩戒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曾受到开除公职、军籍、党籍、团籍、学籍等处分或曾被解聘、开除、辞退的;
5. 因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
(三)招聘岗位、人数、职责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一: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专职社工
招聘人数:7人
岗位职责:依法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帮助促进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融入社区生活,修复社会关系,遵纪守法做守法公民。
资格条件:
1.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 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居住在南京;
3. 同等条件下,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心理咨询师证书、社区矫正专业和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招聘岗位二:专职人民调解员
招聘人数:2人
岗位职责: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纠纷当事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化解民间纠纷。
资格条件:
1.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 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28周岁以上(1993年4月1日以前出生),居住在南京;
3. 同等条件下,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和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有权根据疫情变化调整招聘形式,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一)招聘简章公告
1. 招聘简章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qxq.gov.cn)和“法润栖霞”微信公众号上同时发布。
2. 公告期:2021年4月24日至2021年4月29日15∶00。
(二)报名流程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个人材料传送至邮箱(527263110@qq.com )。
2、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和材料上传邮箱,时间为2021年4月24日至2021年4月29日15∶00,节假日正常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必须上传的材料: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压缩包以岗位+应聘单位命名)的形式发送至邮箱。材料中应包含报名表,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大小在200KB以下),以及以下材料扫描件: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和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居住地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三) 线上初审
1、初审时间:2021年4月24日至2021年4月29日17∶00。
2、应聘人员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拨打招聘政策咨询电话陈述申辩。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4月24日12:00-4月30日15:00。(应聘人员的信息填写错漏、资料不全、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任职要求者均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
3、线上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比例的,视情况调整招聘周期。对调整周期后仍未达到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
4、初审合格人员,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应聘人员接到通知后,按通知时间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连同本人2寸免冠近照2张,提供苏康码、戴口罩,到栖霞区司法局(栖霞区尧化门街189号区政府6号西楼6楼606室),领取笔试通知书,请应聘人员确保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
(四)防疫信息核查
根据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前将对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防疫信息核查,具体要求以通知为准,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防疫信息核查不通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配合完成防疫信息核查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五)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2、报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一般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居民身份证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六)笔试
1、笔试合格线为笔试成绩(100分制)的60%,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直接淘汰。
2、时间、地点以通知信息为准。
3、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和法律基础常识。专业科目根据报考岗位分别是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相关法律和人民调解相关法律知识。
4、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出具后将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qxq.gov.cn)和“法润栖霞”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七)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条件参加笔试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社工岗位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应聘人员。人民调解员岗位按照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应聘人员。入围应聘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连同本人2寸免冠近照2张,提供苏康码、戴口罩,到栖霞区司法局(栖霞区尧化门街189号区政府6号西楼6楼606室),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面试
1、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成绩(100分制)的60%,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录用资格。
2、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面试形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以岗位职责、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为基础,考察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4、进入面试考场前,需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苏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以下人员还需出示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14天内出现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
5、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人员: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人员、苏康码为黄色和红色人员;入境后解除隔离未满14天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前14天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以及正在接受医学观察的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等密切接触的人员。
6、整体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综合成绩,并将综合成绩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qxq.gov.cn)和“法润栖霞”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
(九)体检、考察
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不合格者无录用资格,并按相应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体检考察合格者,决定正式录用。
(十)聘用
1、若被录用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则按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替补人员需通过体检、考察(政审)合格后方可录用。
2、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qxq.gov.cn)和“法润栖霞”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劳动关系
对于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与指定的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劳动合同期内,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按照政策规定,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薪酬待遇参照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现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专职社工和专职人民调解员标准执行。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政治工作科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近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回避。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本简章由南京旭堃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和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共同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
025-85561708(人民调解员岗)
025-85789176转8015(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岗)
考务咨询:025-52174909
咨询时间:4月24日至4月30日,工作日9:00-11:30,14:00-15:00.
监督电话:025-85569610
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
2021年4月23日
附件1:2021年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21年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