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溧水开发区、各镇(街)所属村(社区)社保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了保证基层社会保障业务的正常开展,根据2019年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村(社区)社会保障员的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考虑到各村(社区)工作实际,部分村(社区)区划调整、新增社区等因素,拟招聘村(社区)社保员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溧水114网站发布。
有关招聘信息的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2021年溧水开发区、各镇(街)所属村(社区)社保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一)溧水户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根据防疫相关要求,考生应自备口罩,按要求主动测量体温,报名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报名点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4日至2021年4月2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溧水区人社局一楼大厅(秦淮大道401号)。
3.报名方式:考生现场报名。凡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报名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开考比例”栏,如部分岗位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及降低开考比例的公告于报名结束后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溧水114网站发布。
2.报名时现场缴纳报名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形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笔试、面试签到前,考生应自备口罩,按要求主动测量体温。笔试、面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笔试、面试。
1.笔试
(1)笔试委托第三方统一组织,不指定考试教材。具体笔试内容详见《岗位信息表》中“考试科目”。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5月1日(周六) 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合格线为60分。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并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50分。
面试成绩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时,从报考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工作咨询、监督电话
(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溧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7227317
南京市溧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6日
附件1:2021年溧水开发区、各镇(街)所属村(社区)社保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21年溧水开发区、各镇(街)所属村(社区)社保员公开招聘岗位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