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为充实全区卫生人员队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经研究,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辅助人员4人,内容详见《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并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国家和省、市、区另有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8日至12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江宁区东山街道天印大道671号应急指挥中心722室。
2.报名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报名表(详见附件,请本人手写);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4)根据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小二寸免冠彩色蓝底照片两张。
3.资格审核
由招聘单位负责审核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报名表。考生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有人员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发布在江宁人社服务平台(http://www.jnhrss.net/)。
4.领取准考证
按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时间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地点同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时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1.笔试
资格审核合格者参加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的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期间,考生须遵守考场纪律。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将在江宁人社服务平台(http://www.jnhrss.net/)上进行公布。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划合格线进入面试,岗位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2.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将在江宁人社服务平台(http://www.jnhrss.net/)上公布。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各项成绩均实行百分制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四、体检、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可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宁人社服务平台(http://www.jnhrss.net/)上公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六、招聘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025-69092900,025-69092899
监督电话:025-87187233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24日
附件1: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岗位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