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栖霞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为保障南京市栖霞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切实提升后勤服务水平,经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吃苦耐劳;
3.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无重大疾病、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
5.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人数、职责及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职责及岗位要求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简章公示
招聘简章在栖霞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http://www.njqxq.gov.cn)。
(二)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上午9点-10月10日下午6点。
2、报名方式:邮箱报名
应聘者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word格式)、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取得学位的需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工作证明的扫描件及本人近期2寸电子照片发至报名邮箱。
报名邮箱:qixia _waiban @163.com(邮件名称:栖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应聘岗位+本人姓名)
咨询电话:蔡老师,025-87722132
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将不接受报名。
(三)资格审查
1.根据招聘公告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龄及其他任职条件等进行审查。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资格审查时间:以通知为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所有报名材料的视为放弃。
3.资格审查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18号(栖霞区政务服务中心8区4楼4808室)。
4.资格审查须携带材料:已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资格证书,以及本人2寸免冠近照两张。(以上材料均需验证原件并递交复印件)。
5.资格审查须由报名者本人参加,材料缺一不可,通过审查的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1.面试形式: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对应聘者进行全面的评估考核。
2.面试名单:以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为准。
3.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4.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100分制)的60%,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聘用资格。
5.面试成绩当场出具。面试结束后,成绩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六)体检
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相应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七)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八)聘用
对通过考察(政审)者,决定聘用。若被聘用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则按各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替补人员需通过体检和考察(政审)后方可聘用。
三、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被聘用人员试用期内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薪资待遇参照单位同等岗位薪资标准,约6万元/年(含五险一金)。
南京市栖霞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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