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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属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管理一线工作;
4、符合岗位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即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者,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即197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者,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即196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相关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要求为准;
5、符合岗位学历学位要求,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必须与所需专业相对应;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的,资格复核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9年4月23日至2019年5月10日16:00止。
三、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应聘岗位代码+学历+姓名+毕业学校+专业”的要求发送至学校招聘邮箱: rsc@nith.edu.cn。不接受现场报名。
四、资格初审及复审
(一)根据考生填报的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初审并确定入围人员,并通过①电话②邮件③网站公示等方式告知。
(二)考生须保证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一旦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
(三)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将在招聘环节开始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各环节测试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复审时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市(厅)级及以上科学研究课题结项证书、教学和科研成果奖励证书,各类行政性奖励证书,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以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学术论文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名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博士研究生及高级职称人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重复报名不予受理。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六、考试
(一)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将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者考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应聘者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否则按弃考处理。考试按照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制定的办法进行,考核组成员由学校负责组织。
(二)考试形式
1、管理岗(岗位编号:101-111)
考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分别按50%、50%比例计入总成绩。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及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将采取笔试或技能展示等形式。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考核组评定后通过①现场通知、②电话、③网站公布等合适形式告知应聘人员。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知识结构、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考生。
2、专业技术岗(岗位编号:201-203、301-312):
考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分别按50%和50%比例计入总成绩。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应用能力和操作水平,将采取笔试或试讲或技能展示等形式。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由考核组评定后通过①现场通知、②电话、③网站公布等合适形式告知应聘人员。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知识结构、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考生。
七、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院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人员参加体检。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站上公示。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办理调动手续,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认证书者。
政策咨询电话:025-58096821;
联系人:徐老师 石老师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58096817;
联系人:张老师
学院网址:http://www.nith.edu.cn/
招聘电子邮箱:rsc@nith.edu.cn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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