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辅导员招聘公告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南京师范大学和南京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举办的独立学院。学院于2017年9月开始迁址丹阳校区办学。现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辅导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二)为人正直,品行良好,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学术研究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
(四)心理素质良好,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应聘者均须有与所需专业相对应的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
二、招聘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坚定的政治立场;
(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掌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知识和技能,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以及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四)在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具有兼职辅导员经历或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担任兼职辅导员、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班长、学生会主席、部长等优先考虑;
(五)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或取得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书等优先考虑;
(六)因工作需要,辅导员须入住学生公寓,本次招聘拟录用男性3名、女性3名。
三、应聘报名方式、截止时间及笔试时间
(一)应聘人员请通过电子邮件提交以下材料:
1.《应聘报名表》(附件1);
2.《应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2);
3.学历及学位证书、学生干部或兼职辅导员任职证明、各类专业技术考试证书及获奖证书(扫描件,pdf格式)。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学业成绩单;
4.其他可以证明个人专业水平及能力的材料。
(二)应聘人员请将以上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指定邮箱zbxyhr@126.com ,邮箱主题请标注为:辅导员+姓名。应聘者须按要求填写表格,邮箱主题及表格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学院则解除与之聘用关系。
(三)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3月1日;笔试、面试时间:2019年3月中旬。
四、考核办法
(一)组织人事处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在报名截止后一周内择优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核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学院组织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进行笔试、面试,择优通知录用。录用通知一般会在面试结束后两周内发出,如未接到约见通知,请勿电访或面访。
五、待遇
(一)录用人员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省市相关规定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二)录用人员社会保险、公积金按照丹阳市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三)学院搬迁过渡期间工作地点在丹阳市或南京市。
六、政策咨询电话:
联系人:殷老师、唐老师
咨询电话:0511-88150088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组织人事处
2019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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