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市11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能测评和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南京市11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现就做好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体测对象: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55分)的考生中,按每个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有达线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附后。
因体能测评不合格,达不到实际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时,在报考同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参加体能测评人员。
(二)体测标准: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中30岁(含)以下标准执行,详见《招聘公告》。
(三)体测时间、地点
时间:6月20日-24日,每天上午7:00。
地点:南京市体育运动学校(秦淮区公园路42号)。
1、6月20日:11区女性职位和浦口区男性职位考生。
2、6月21日:玄武区、建邺区和江宁区男性职位考生。
3、6月22日:高淳区、六合区(含化工园区)和溧水区男性职位考生。
4、6月23日:鼓楼区和秦淮区男性职位考生。
5、6月24日:雨花台区和栖霞区男性职位考生。
(四)体测要求
1、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评。
2、参加体能测评当日7:00前到达测评地点,未按时到达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生病、意外受伤、怀孕等情形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3、自备饮料,宜着适合运动的服装,自行修好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建议不要穿钉鞋,测评前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
4、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禁止亲友陪同,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装入信封袋,并写上体能测评号码,交引导人员统一保管,待考生体能测评结束后凭号码布领回。
5、严格遵守测评纪律,服从裁判和工作人员的指挥,不服从现场裁判指挥,恶意顶撞裁判的,成绩按不合格处理。
6、考生不得由他人代测,违者取消测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7、考生因个人身体原因或其它原因在测评过程中不能坚持下去的,应及时自动放弃,确保安全,否则后果自负。
8、请考生提前熟悉体能测评地点,预留足够时间,按时到达体能测评地点。
二、资格复审
(一)复审对象:在体能测评合格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现场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6月20日-24日每天下午2:30。上午参加体能测评合格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务必于当天下午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到达审核现场。
2、地点:北京东路63号南京市人才大厦(南京市外国语学校对面),20日在二楼,21-24日在三楼。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14届毕业生可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位证、户籍证明(非2014届毕业生)、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及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军队院校学历、定向生、委培生、师范生等资格复审的标准参照按《关于南京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与网上报名填写一致。无法按时、按要求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如证件和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
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体测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南京市城管局网(www.njum.jov.cn)上公布。
附表:《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南京市城市管理局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