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定向招聘2021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公告
为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等文件精神,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东海县户籍的2021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1年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东海县户籍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定向招聘2021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和东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sdh.gov.cn/dhxzf/gsgg/gsgg.html)下载。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五)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由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六)列入江苏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定向招生计划,2018年入学前已按规定与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原东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七)达到毕业要求,取得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四、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东海县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东海县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五、报名事项
报名和资格审核由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21年8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请应聘人员携带报名材料至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东海县牛山街道晶都大道北侧东海县疾控中心大楼106室)报名。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政策咨询电话:0518-87165013。
(三)报名材料
1.《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定向招聘2021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报名表》原件(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正反面打印)。
2.近期同底版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定向就业协议书》、报到证、学历证书、户口本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考试。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审核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五)报名费用
本次定向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免收报名费。报名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六、考试
本次定向招聘采用学业成绩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由东
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实施。
(一)学业成绩计算方法
学业成绩以考生三年在校各门必修课学习成绩加权平均计算,即将考生三年所学各门必修课的成绩,分别乘以该课程学分,累计加总,再除以累计相加的各门必修课的学分,得出成绩的加权平均分。表示公式为:学业成绩=(A门成绩×A门学分+B门成绩×B门学分+...)÷(A门学分+B门学分+...)。学业成绩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二)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由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不指定考试用书。
2.应聘人员应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5.注意事项: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参加考试,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学业成绩×50%-补考次数×2+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考生在校学习过程中,有补考课程的,每门课程每补考一次扣总成绩2分。
学业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七、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由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工作由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在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由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八、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九、聘用
(一)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如遇同分,同分人员现场抽签决定选岗顺序),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选岗,具体岗位详见《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定向招聘2021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选岗表》(附件4)。选岗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根据《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规定,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工作不少于6年。如有违约,须按规定退还培养院校发放的生活费并补交学费和住宿费,并将有关情况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
(四)未能通过“定向招聘”进编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根据其总成绩,按照公开公平原则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情况安排就业,在服务期内只可参加本县乡镇(街道)卫生院的公开招聘。
(五)因本人原因,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不参加选岗、未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十、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将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十一、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监督和举报
东海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7165431。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7027336。
十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29日
附件2: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附件4:东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定向招聘2021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选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