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8月2日9:00至8月4日17:30;笔试时间:见准考证。扫码加助教老师微信(gkt1142),领取笔试资料:
灌云县2021年公开招聘镇街安全生产专职协管员公告
为优化基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结构,进一步夯实镇街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责任基础,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街安全生产专职协管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灌云县2021年公开招聘安全生产专职协管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可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yun.gov.cn/)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即1981年7月1日至2003年7月1日期间出生)。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本次招聘的全部岗位,同等条件下报考人员户籍在岗位所在镇街的优先。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以及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5.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撤销的。
6.其他法律法规等规定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程序和办法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灌云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用人单位(岗位所在镇街)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日至8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东大厅 联系人:张伟 鲁瑞珍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灌云县2021年公开招聘安全生产专职协管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2.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反面半边涂上胶水粘在报名表右上角指定位置)。
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领取到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从学信网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张。
5.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者,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为报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报名的授权书。
6.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免收考试报名费。报名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贫困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县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帮扶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灌云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用人单位(岗位所在镇街)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灌云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用人单位(岗位所在镇街)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为3: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招考组织单位会同用人单位(岗位所在镇街)研究同意,可以视情从其他招聘岗位服从调剂人员中予以调剂或调整开考比例。服从调剂的其他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
2.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三)笔试和面试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2021年8月7日至8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到报名处领取。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和部门举办培训辅导。采取闭卷形式,试卷满分100分。
面试: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场应变能力和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面试顺序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单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或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面试资格。考生在笔试和面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携带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单,佩戴口罩,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经工作人员检查通过方可参加考试。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由灌云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行确定。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未按规定时间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自理。
(六)考察
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从德、能、勤、绩以及与报名资格中明确的有关条件是否相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评价。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或考察阶段经确认放弃的,可进行递补。
(七)公示、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的人员名单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间经确认放弃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总成绩从面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再放弃岗位的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岗位所在镇街)按有关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由用人单位(岗位所在镇街)统筹安排至安全生产专职协管员岗位工作,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试用期待遇不低于20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待遇原则上不低于3000元/月,由用人单位(岗位所在镇街)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绩效考核情况确定。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政策咨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云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笔试、面试成绩以及总成绩在灌云县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灌云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咨询电话:0518-88997056。
五、纪律监督
灌云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肃追究责任并取消考生录用资格。监督电话:0518-80519137。
灌云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22日
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请务必仔细阅读
我已仔细阅读本次招考公告,清楚并理解其内容,符合报考的条件,并决定报考。经认真考虑,在此郑重承诺如下:
一、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等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信息和造假行为,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二、自觉服从考试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三、保证在考试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及相关规定,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如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自愿接受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决定。
四、资格审查、体检、以及考核公示过程中,如因不符合招考公告中规定的相关条件及相关标准被取消资格,本人服从决定。
五、通讯工具保持畅通,能及时联系到本人。否则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六、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人员签名:
代报名人员签名:
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