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关于公开选拔海州籍优秀大学生回本村任职的公告
为引导本土优秀大学生扎根家乡、建设家乡、服务家乡,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公开选拔海州籍优秀大学生回本村任职,充实村干部队伍力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岗位
选拔对象:海州籍农村(涉农社区)大学生,必须报考本人原籍所在村(涉农社区),因婚姻关系户籍转入5年以上的也可报名。
选拔岗位:31个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详见附件)。
二、选拔条件
(一)报考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志愿从事农村基层工作,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有较强的表达能力,有较高的综合素质,适应农村工作需要。
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是中共党员的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以后出生),有自主创业项目且带富作用较明显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近5年内有社会治安等不良记录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人员。
三、选拔程序
本次公开选拔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含笔试和面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试用和办理任职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海州党建网(http://www.hzqdjw.cn/)、“红韵海州”微信公众号、《连云港日报》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9日—2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方式: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的方式。
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都须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可登录海州党建网(http://www.hzqdjw.cn/)下载,也可关注“红韵海州”微信公众号下载。现场报名须填报《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以上证件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网络报名须填报《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扫描件,并将上述材料发送至岗位所在镇街、园区指定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并在报名期间的工作日到岗位所在镇街、园区交验所提供材料的原件。现场报名、网络报名都须提供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纸质版,背面写上本人姓名)。所有报名者须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3、报名地点:符合条件人员可到岗位所在镇街、园区报名(详见附件)。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相关镇街、园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查验报名人员提供材料真实性,并统一报区委组织部进行复审。
(三)考试
由区委组织部组织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设最低分数线,均不得低于60分。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前,报名人员应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以及农村工作自行开展调研。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达不到1:3的,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2、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或42所“一流大学”全日制大学学历的报名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单独进行排名,进入组织考察后,根据考试成绩、组织考察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征求纪检、公安、计生等部门意见后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占报考岗位的名额。
(四)组织考察
笔试和面试均参加的报考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所报岗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区委组织部组织考察,并征求纪检、公安、计生等部门意见。区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按所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在海州党建网、“红韵海州”微信公众号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试用和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不影响任用的,按程序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享受相关待遇保障。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任职手续。
四、任职、待遇及管理
被录用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和所在镇街、园区党(工)委共同管理,镇街、园区党(工)委负责培养、考核等日常管理。
(一)任职。被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是中共党员的,担任所在村(涉农社区)党组织副书记;非中共党员的,担任所在村(涉农社区)主任助理。
(二)待遇。被录用到村工作的,工资不低于3000元/月,另由单位缴纳五险一金;到涉农社区工作的,按照海州区社区工作者相应待遇予以保障。建立稳定的待遇保障机制,如遇村(社区)干部报酬政策调整,待遇就高不就低。有自主创业项目且带富作用较明显的,给予一定政策扶持。
(三)考核管理。被录用人员纳入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进行管理,相关管理考核按《海州区回本村任职大学生管理考核暂行办法》(海委组发〔2018〕16号)执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对表现特别优秀的,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予以重用。
监督电话:0518-85605686,0518-81060820
中共海州区委组织部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