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200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由原连云港教育学院、海州师范学校与连云港师范学校合并组建而成,后连云港市经济管理干部学校于2002年并入。2011年与江苏师范大学合作建办江苏师范大学连云港校区。学校现有9个二级学院,共设43个专业,与江苏师范大学联合招收本科生专业13个,初步形成了以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为主要特色,以文化艺术、旅游管理等为区域性优势专业群的专业格局。因工作需要,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不得提前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待遇
(一)基本待遇。被聘用的人员纳入连云港市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二)引进的博士人才与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签订相关服务协议,根据《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博士人员培养、引进及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评价标准,确定人才类别,享受相应待遇。
四、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
(一)报名时间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试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19年12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填写《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连同其他相关应聘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ygsf@vip.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求职+姓名+学校+应聘岗位。请如实填写应聘信息并以规范格式发送电子邮件。联系电话:0518- 85817765、85817766。联系人:李老师。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会同具体用人部门共同负责。
2.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
(2)个人简历;
(3)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4)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4)-(6)项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证明、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被取消应聘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
五、考试
考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组织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考试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单位将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2020年8月30日之前到岗上班,并配合学校办理有关聘用手续,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室 0518-85817772。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1.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xls
附件2.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doc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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