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2018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海州区教育局决定为区属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海州区2018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爱并乐于从事学前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表》中的招聘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
2018年5月29~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
海州区教育局(海州区玉带河路19号)。
(四)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海州区2018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教师报名表》(附件3)。
2.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学历证书(2018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教师资格证(或正在办理的证明)。
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招聘部门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五)报名费用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免收考试报名费。报名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教学实践等内容。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辅导。
2.笔试采取闭卷答题的形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 2018年6月1日(下午:2:30~5:30),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海州区教育局(海州区玉带河路19号)领取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以百分制的形式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资格复审
1.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录用的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时所需的各类证明材料原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信息、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1.面试内容:演课(含专家提问,时间为8分钟)和技能测试(包括指定曲目弹唱、指定内容简笔画和自备舞蹈,时间总计为8分钟)。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
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海州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缺额时,则在应聘该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海州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
六、公示、管理和待遇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录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总成绩高低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选岗,具体岗位详见《海州区2018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教师分配表》(附件2)。选岗结束后,录用为编外幼儿园教师,实行劳务派遣,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月薪在3000元左右(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部分)。
七、其它事项
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畅通,时刻关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联系人:单平;联系电话:15950730322。
八、纪律监督
海州区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8-85212393。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海州区教育局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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