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灌南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灌南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六)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七)资格条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时间计算到2018年8月31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本次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8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18年4月25日—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正常报名)。
(二)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地点:灌南县人社局人才流动管理办公室(灌南县集中办公区8号楼740室)。政策咨询电话:0518-83968833。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请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
1.《灌南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下载正反面打印填写,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需手签)1份。
2.近期免冠同底2吋彩色照片3张。
3.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毕业证书(2018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证明。
第3-5项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者,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为报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同时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费用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免收考试报名费。报名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五)开考比例
各岗位的开考比例均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相关信息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和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2.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成绩合格线为50分。
3.应聘人员凭身份证于2018年5月9日—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灌南县人才流动管理办公室(灌南县集中办公区8号楼740室)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未及时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考生主动放弃参加笔试)。
4.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协调、应变、处理问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和仪表举止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六)成绩公布时间及公布方式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公布网址:灌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人员由灌南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灌南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经招聘程序聘用的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灌南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三)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正常,以便于招聘单位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逾期不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灌南县纪委监察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3968215。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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