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东海县监察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江苏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苏组通〔2015〕5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充实纪检监察干部力量,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1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和职位
从本县公务员中公开选调15名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县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督工作室、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县委巡察机构,被录用的人员需无条件服从岗位安排。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本县在职在编科员级及以下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财务财会类、审计类、法律类相关专业优先;
3.1983年3月31日(含)后出生;
4.须试用期满并达到基层服务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
5.近三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责任心强,热爱纪检监察及巡察工作;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适应经常加班和出差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执行公务员任职回避规定,与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出)机构、县委巡察机构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2.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副科级(包括副科级)以上干部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和近姻亲关系人员不得报考;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侦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有刑事处罚记录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26、27日8:30-12:00, 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3.报名地点: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东海县晶都大道北侧人力资源市场2楼)。
4.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请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下载网址:东海政府网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jsdh.gov.cn/dhxzf/gsgg/gsgg.html或东海县廉润晶都网站);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照三张。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县纪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本次选调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
(三)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
2.请参加选调人员于2018年3月29日9:00-12:00, 14:30-17:30到原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3.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四)面试
按照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选调计划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成立联合考察组,通过调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评价。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和录用
对拟选调的人选在东海县政府网站、东海县廉润晶都网站、东海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因体检、公示等环节产生岗位空缺的,由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研究确定递补体检人选。符合选调条件的,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选调资格。选调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县纪委 0518-87212385
县委组织部 0518-87212515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东海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2.本公告在东海县政府网站、东海县廉润晶都网站、东海党建网、东海县微平台、东海日报等媒体发布。
3.咨询电话:0518-87211969
中共东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东海县监察委员会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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