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省连云港市引进高层次优秀青年人才简章
为进一步拓宽后备干部来源,为我市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建设“强富美高”连云港储备质优量足的青年人才,经研究,决定公开引进一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优秀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名额
引进对象: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2017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已在连工作的不在此次引进范围)。
引进名额:20名。
二、引进条件
引进对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专业水平较高,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四)着眼连云港市重点产业发展需要,优先引进港口物流、智能装备、金融服务、社会保障、教育、旅游和文化创意、城建规划、环境保护、艺术设计、水利工程、光学工程、岩土工程等重点产业或领域紧缺专业人才;
(五)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为32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为28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优先引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三、引进程序
引进工作由连云港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与初审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高层次优秀青年人才报名表及名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奖励及其他相关证书,工作成果及发表的文章等扫描件,下同),以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名:姓名+院校(单位)+专业】发送到电子邮箱:zzbxqc@163.com(邮件发送成功后,将于1天内回复,如未收到相关回复信息,请及时与报名联系人确认)。
联系人:时凡;联系电话:0518-85801295,15950739696。
报名时间:2017年9月8日9:00—9月11日18:00。
报名结束后,按照有关引进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
(二)复审与考试
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对未能完整提供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引进资格。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人选
综合面试结果和人选资格条件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与体检
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有关标准和要求对人选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对拟引进人选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有不适宜引进情形或主动放弃的,依次递补。
四、培养管理
(一)引进人员纳入市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引进人员试用期一年。对试用期间表现一般、能力不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违反聘用合同有关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对引进的高层次优秀青年人才纳入后备干部培养对象管理,采取适当方式跟踪培养,并进行动态调整。
五、纪律监督
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信息发布网址: http://www.lygdj.gov.cn/(连云港党建网)。监督电话:0518-12380。
六、本简章由连云港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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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进高层次优秀青年人才名额表
2.高层次优秀青年人才名册
3.高层次优秀青年人才报名表
连云港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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