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灌南县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灌南县网络舆情管理中心、灌南县新闻中心面向全县公开选调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4名。
二、选调范围
全县全额财政拨款、差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品行,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二)全日制普通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新闻、中文、文秘等相关专业(见职位表)。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相关工作经验丰富、综合素质突出的可适当放宽。
(五)身心健康。
(六)符合上述条件且是我县在编在岗事业单位性质的工作人员。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0日9时~12月20日18时
报名地点:灌南县委宣传部网信科(县行政中心729室)
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发表作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提供2份),以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二)笔试
笔试由灌南县委宣传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基本素质和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报考新闻中心工作人员职位的主要测试新闻基础知识和运用文字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素质能力与选调职位的匹配度。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综合笔试与面试成绩5:5的权重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
灌南县委宣传部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员的条件进行核实;对拟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试用期。
(五)人员录用
灌南县委宣传部部务会根据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选调人选,试用期从2017年1月1日起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为选调人员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灌南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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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灌南县委宣传部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