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引航站2016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引航员工作公告
连云港引航站隶属于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代表国家行使引航主权,负责对进出连云港港的外籍船舶实施强制引航,并为提出引航申请的中国籍船舶提供引航技术服务。
因工作需要,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文件精神,连云港引航站面向高校公开招聘引航员2名,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连云港引航站2016年公开招聘引航员岗位表》(附件1)。
二、有关待遇
对被正式聘用人员,将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并享受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6年5月9日至 2016年5月20 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正常休息)。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现场审核的办法。应聘人员填写《连云港引航站公开招聘引航员报名表》(附件2)连同应聘岗位所需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办公室电子邮箱(lyggkjbgs@126.com),邮件大小不超过5M,标题为:“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联系电话+姓名+性别”, 请以规范格式发送电子邮件和填写报名信息。邮件接收成功后将回复予以确认。联系电话:0518-82388612,联系人:张雁琴。
(三)资格复审
报名完成后,请于2016年6月8日到武汉理工大学(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1178号)余家头校区航运学院三楼会议室,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各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英语四级成绩证明、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职务为无限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三副)适任考试与评估的成绩证明。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该比例要求,则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不予开考。(如涉及岗位核减,相关信息将在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
四、考试
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由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地点在武汉理工大学(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1178号)余家头校区,面试时间及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海事局《海船船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于拟聘用人员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面试成绩、排名等。
如出现入围人员逾期不参加或放弃体检,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存有异议且经查实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缺额时,由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研究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则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连云港引航站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其中,初次就业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以便于招聘单位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九、监督和投诉举报
本次招聘由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监察室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8-82387326。
十、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8-82388612。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