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高新区引进博士公告
为加强连云港高新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素质结构,现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江苏连云港高新区引进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3. 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相应博士学位。
5.符合《江苏连云港高新区引进博士研究生岗位表》中的岗位要求。专业类别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形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两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如实填写的《江苏连云港高新区引进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国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网络报名人员须将上述报名材料以电子版或电子照片的形式打包,按“姓名+岗位代码”格式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3.报名时间和地点:
现场报名:2016年5月3日—2016年5月6日(周二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在连云港高新区管委会626室(连云港市花果山大道17号科技创业城2号楼6层)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
网络报名:2016年5月3日—2016年5月6日,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招聘单位将在报名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及时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联系电话:0518-81888879;邮箱:lyggxqdqb@163.com。
(二)面试
根据不同岗位特点,聘请相关领域专家成立考核小组,采取面谈交流的方式,重点了解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创新意识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结果在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上公布。
面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应聘所需材料原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面试资格。
(三)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按照体检合格人员确定考察人选。如有因违反相关规定受到处分的,视为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四)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进行聘用,聘用人员与高新区签订劳动合同,实行3个月试用期,年薪15-20万,并按相关规定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作实绩突出者另行奖励。符合《连云港市加快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享受相应的安家补贴和生活补贴。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通讯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面试等情况,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