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江苏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苏人社发〔2015〕441号)文件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连云港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在面试前按招考计划数1:3的比例,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并给复审合格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现将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审材料
1.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
2.2015年(含)以前毕业尚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位证书视职位要求提供,下同)、户籍证明、未就业证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报到证》、或当地人社部门人事关系代管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3.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
4.招考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报考90职位的大学生村官,需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身份证明材料。报考94职位的人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职位要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的,需要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的正、副本。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但尚未取得证书的,提供有效的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单(需司法局盖章认可)。
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考生本人现场复审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复审,受委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所需的复审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审时间和地点
赣榆区资格复审工作采取统一时间、集中组织的方式进行。复审时间为4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最好在上午前来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在赣榆区行政中心人社局443会议室(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299号)。
三、人民警察职位资格复审
公安局人民警察职位按招考计划数1:5的比例,由市统一组织资格复审和体检、体能测评。
1.时间:4月24日早上6:00-6:30报到。
2.地点:市公安局后二楼礼堂(海州区朝阳东路9号)。
3. 日程安排:
4月24日上午:体检
4月24日下午:资格复审
4月25日上午:赣榆区公安分局等人民警察职位考生参加体能测评。
不集中住宿,参加体检、体能测评期间封闭管理。
4.注意事项
(1)体检前日晚,应清淡饮食,正常作息;体检当日清晨,请空腹勿进食饮水,待血检、尿检、检查完B超后方可进食饮水。
(2)体能测评期间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提前做好充分准备,防止测评时肌肉拉伤等现象发生,并在测评时注意安全。如因有心脏病等不适宜剧烈运动的考生,请慎重选择,坚持测评者,需提出书面报告并做好自我防护措施,未报告者,视为无此疾病。
(3)请自备运动服、运动鞋。
四、注意事项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者且无说明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递补。
接到资格复审的考生请务必保持通信工具畅通。
中共赣榆区委组织部
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