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农业科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连云港市农业科学院又名徐淮地区连云港农业科学研究所,属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和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双重领导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对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集成研究,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成果保证和技术支撑。为进一步加强科研人才队伍,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云港市农业科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连云港市农业科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正常休息)。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应聘人员要明确申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网络报名:填写《连云港市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连云港市农业科学院邮箱(lygnkyzp@163.com),电子邮件名称及报名表文档请按照“姓名+拟报岗位代码+本人专业”格式命名,在报名表内详写参加学习、项目、发表文章及奖项情况,附件不超过5M。(邮件发送成功后,将于3天内回复,如未收到相关回复信息,请及时与连云港市农业科学院联系确认,联系方式见附件1)。请以规范格式发送电子邮件和填写报名信息。
2.现场报名:请携带《连云港市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和个人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连云港市农业科学院财务处报名(连云港市瀛洲路8号气象局202室)。
(三)报名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须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连云港市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近期1吋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学历验证报告(个人可登陆“学信网”并完成注册后,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具体方法可结合网站示例进行操作)等材料;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相应的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
(四)资格复审
市农业科学院在考试前对报名人员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完整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等弄虚作假者,均取消考试资格。
(五)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部分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相关信息将在连云港市农业科学院网站(www.lygaas.com)进行公布。
三、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由连云港市农业科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连云港市纪委(监察局)驻市农科院纪检组(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内容主要包括: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同分需加试)。体检由连云港市农业科学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五、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连云港市农业科学院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党建网、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农业科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市农科院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连云港市农业科学院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毕业生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纳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以便于招聘单位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九、纪律、监督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连云港市纪委(监察局)驻市农科院纪检组(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连云港市农科院(纪检组)监察室,0518-85838932。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农业科学院负责解释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