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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公务员考试
2016年连云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http://www.jiangsugwy.org/       2016-01-08      来源:连云港经济开发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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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云港开发区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人才队伍。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连云港开发区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岗位。


  2.具有适宜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3. 应届毕业生指2016届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专业类别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5版)。应聘教师岗位人员须毕业前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体岗位、人数及招聘条件等详见《连云港开发区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办法。符合报名条件者,只能报考与本人所学专业或所学专业的发展方向相一致的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各层次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1张,如实填写《连云港开发区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国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报名时间和地点:2016年1月14日—2016年1月20日(工作日内,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辅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4.资格审核: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


  5.开考比例: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对少数因专业特殊而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相关信息将在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6.报名费用:通过资格审核人员,按规定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免收报名费用。


  三、考试


  1.考试形式: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由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开发区监察局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其中,卫生系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教育系统面试采取演课和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幼儿教育岗位另增加技能测试环节。面试内容主要包括: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仪容仪表等。技能测试内容根据岗位实际需要,设计测试项目。


  2.面试(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系统演课80分、答辩20分),合格线为60分。有技能测试的岗位,按照面试合格人员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员,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报分。面试和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无技能测试的岗位,总成绩=面试×100%;有技能测试的岗位,总成绩=面试×70%+技能测试×30%(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总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区人社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主管部门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4.政策咨询电话:开发区人社局0518-85882167。


  八、纪律、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区监察局、区党群工作部提出。监督举报电话:0518-85882189。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表


  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报名表


  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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