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是我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医药卫生人才。为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师资力量建设,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经济建设服务,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专业岗位。
2.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3.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同等学历)。专业类别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5版)。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5日--2016年1月18日。(现场报名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网络报名在报名截止日期内具体时间不限)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报名:携带报名登记表和个人材料至我校组织人事处(连云港市海州区圣湖路38号丹参苑316室)报名;
(2)网络报名:请将报名材料发送至zyxxrsc@163.com,请注明:求职+姓名+应聘岗位。
3.政策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咨询电话:18805135459、13003466665
联 系 人:曹老师、蒋老师
4.每位报考者要明确申报岗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2016年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职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
(2)个人简历;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学习期间的成绩单等材料;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现场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上材料,包括各种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网络报名人员需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5. 报名费:按规定对参加考试的考生收取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6.各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岗位,直至不予开考,相关信息将在我校网站公布。
三、招聘程序
(一)资格复审
由我校按公告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提供报考所需材料原件。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我校将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其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采取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我校统一组织,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技能测试
岗位ZY1601、ZY1602、ZY1603三个岗位需要进行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满分为100分,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技能测试成绩合格方可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分为试讲(十分钟讲课)和答辩两个环节。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所用教材的选节,经准备室备课后试讲;答辩由评委根据试讲内容现场提出。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总成绩计算
有技能测试岗位的总成绩=技能成绩×40%+面试成绩×60%;无技能测试岗位的总成绩=面试×10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4.成绩公布
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我校将会以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者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以及总成绩。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除岗位表中特殊说明外,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我校负责组织进行。
(四)考察和公示
由我校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我校提出是否递补,如递补,则在该岗位各项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我校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纪律、监督
市人社局、校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校监察室:0518-80775615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组织人事处解释。
1、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2016年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职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