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教育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开发区教职工队伍建设,改善教职工队伍的素质结构和年龄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岗位及人数
面向全市(开发区除外)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调14名工作人员,其中,高中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初中音乐1人、体育(足球方向)1人,小学语文4人、英语3人、数学2人;面向全市在编在岗卫技人员公开选调校医2人。
二、选调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岗位;
2、具有与选调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素养和实践经验,能胜任应聘岗位;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选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同时体检结果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无不良记录,考察和测试合格。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教师岗位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五年及以上相应岗位工作经历(应聘高中教师岗位应具有五年及以上高中毕业班工作经历);校医岗位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两年及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3、具有相应岗位的教师任职资格、执业医师资格和其它专业技术职务;
4、符合《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教育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的岗位要求。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30日—8月6日(工作日内),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连云港开发区黄河路43号开发区管委会106室)。
3、联系人:殷英、苏翔;联系电话:0518-82341701。
4、报名材料:报名时需递交《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教育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一份、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照1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任职(执业)资格证和其它能证明本人业绩能力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资格审查: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按通知要求参加考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其报名资料一律不予退回。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采取闭卷答题的形式进行,面试采取演课和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初中音乐和体育还须加试专业技能。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和测试
1、体检: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但保留不予替补权)。
2、考察和测试: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和测试。考察和测试应当合格,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但保留不予替补权)。
(四)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考察和测试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与管理
(一)选调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办理进编、调动、入职手续。
(二)选调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选调人员按照选调单位设岗后的岗位情况进行聘任,并以聘任的岗位兑现工资待遇。
(四)选调人员的福利待遇、日常管理按照所在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本次选调工作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在选调过程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公示期间,对拟选调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区监察局、区党群工作部提出。监督投诉电话:0518-82345669。
六、附则
本公告由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