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洪泽区岗位)入围面试考生资格复审须知
2021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洪泽区岗位)入围面试考生资格复审工作将于2021年5月17日进行,考生接到人社部门通知后,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所需材料,逾期未提供的,视为复审不合格,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5月17日—5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淮安市洪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洪泽区洪泽湖大道33号,淮安市洪泽湖高级中学对面)
三、入围面试考生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资格复审登记表》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如实填写《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一份,并按《公告》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2.学历、学位材料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的须书面说明原因并承诺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
其他能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的须书面说明原因并承诺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
2021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已完成学历认证的,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未完成学历认证的须书面说明原因并承诺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3月25日16: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经审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无误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原件退还应聘人员,复印件经应聘人员签字后留下备查。
(1)学历、学位符合岗位条件。毕业证书必须到教育部“学信网”验证,网址是http://www.chsi.com.cn。为方便查验,请应聘人员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须与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的专业、以及《2021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和《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要求的专业一致。
毕业证书丢失的,应聘人员须按教育部第21号令提供《学历证明书》,否则资格复审不合格。学位证书丢失的,应聘人员须出具学校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
查验出生日期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23日至2003年3月25日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下列方式计算和提供材料
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如: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即指截止2021年8月31日在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累计满2年。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2)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苏北计划”志愿者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时间、养老保险缴纳时间或单位出具证明的工作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3)军队的工作经历、服役经历,均可视为工作经历。
5.报考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的材料
(1)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承诺书(可参考附件3)。其中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书面承诺如果进入体检,将在体检前完成改派。
(2)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至今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须提供本人承诺书(可参考附件3)、毕业当年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空白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档案托管证明。如是毕业前按学校要求签订就业协议书,而其实际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须同时出具学校和签约单位的相关证明。2019年和2020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承诺书(可参考附件3)和相应的学历认证材料。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提供本人承诺书(可参考附件3)和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2021年服务期满暂未取得考核合格证明的,须出具服务单位和服务项目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须出具退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6.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报考有政治面貌、发表文章、相关资格证书等要求岗位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且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3月25日16:00)前取得。此外,报考面向肢体或听力残疾三级、四级持证残疾人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残疾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7.特别提醒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公告》规定,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时不需要应聘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面试后入围的应聘人员于体检前提供相应材料。
淮安市洪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