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淮安市洪泽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入围面试考生资格复审须知
淮安市洪泽区政府部门入围面试考生的资格复审工作将于2018年4月23日~24日分批次进行,考生接到人社部门通知后,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所需材料,逾期未提供的,视为复审不合格,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日程安排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8年4月23日~4月24日上午8:45~11:30,下午2:15~5:30。
(二)资格复审日程安排:
请考生根据自己所报考的单位,按照日程安排参加资格复审:
1.4月23日资格复审单位:发改委、教育局、司法局、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农委、卫计委(卫生监督所)、统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2.4月24日资格复审单位:区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供销社、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行政审批局、高良涧街道办、黄集街道办。
二、资格复审地点
淮安市洪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洪泽区北京路105号,淮安市洪泽湖高级中学对面。)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拟资格复审人员如实填写《淮安市考录公务员和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登记表》一份,并按简章要求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一)学历材料。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考生已经和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的,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其他考生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考生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验证”进行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查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请打印后一并上交。
(二)学位材料。要求取得相应学位的岗位须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同时考生请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学位查询”进行学位查询并提供查询页面截图的打印件。
(三)同意报考证明。
A、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B、外省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C、除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外的考生,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须提供人才服务机构、省或所在院校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人事关系代理证明或档案保管证明)。考生报名后工作单位发生变更的,按现工作单位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并在备注栏注明。大学生村官考生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除所在乡(镇)政府盖章外还需加盖县(区)组织部门公章。事业单位在编考生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除所在单位盖章外还需加盖主管单位公章。
(四)身份证复印件。
(五)学生证复印件(仅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
(六)其它材料:
A、报考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职位(职位代码:90—93):须提供我市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村(社区)任职的省聘大学生村官证明(因组织推荐或参加选拔考试已被其他单位录〈聘〉用的考生,不可作为在职大学生村官报考90—93定向职位);
B、报考有取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要求职位的,须提供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及复印件。
(七)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符合夫妻分居条件须提供结婚证、在淮一方身份证、户口簿和单位证明;
2.符合父母身边无子女条件须提供父母户籍地派出所和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3.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提供师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的随军批复;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还须交验原件(已经和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的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已签约的《就业协议书》,可不交验《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但须在复印件上对其真实性作出承诺并签字)。
附件下载 :淮安市考录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登记表
淮安市洪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