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督查室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特邀督查员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督查工作,拓宽督查渠道,改进督查方式,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更好地推动金湖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构建“大督查”格局,县督查室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聘20名特邀督查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应聘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行动上坚决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
2、有较强的事业心,坚持原则,乐于奉献,热爱家乡,能积极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社会活动能力。
4、有较高的文化素质。
5、县内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监督员,同等条件优先聘用,性别、职业不限。
二、 工作职责
特邀督查员在县督查室指导下开展工作。
1、协助县督查室对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中心工作、重点项目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认真听取各方面的反映和意见,全面准确地了解情况并形成调研报告,对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落实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3、对群众、企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及时反馈,并积极沟通解决。
4、对县督查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参与县督查室安排的其他督查事项。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24日至2016年3月15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直接电话报名,联系人:黄晖,联系电话:0517-86805821;邮箱:lrb781209@126.com。
四、选聘方法
报名截止后,县督查室将组织人员对应聘者进行审核、考察、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定选聘人员。
金湖县督查室
2016年2月23日